【 员工离职顺走商业机密获利千万被判刑 】 张先生是武汉一家电力公司的销售人员,2009年离职后他自己开了一家电力公司。2012年原公司的李某跳槽加入了张某的公司。张某的公司在李某加入之后,向市场上推广一款继电测试保护仪,销量非常好。该产品流入市场后,电力公司突然发现自己家继电测试保护仪不好卖了,调查一番后发现竞争对手公司里的员工竟然都是“老熟人”。电力公司怀疑自己的商业机密被泄露,在收集完材料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。经技术鉴定,警方在张某公司的电脑中,发现他们用的核心代码和电力公司用的是一模一样。这两人没有遵守保密协议,在生产期间获得了高达2500万元的毛利润。最终法院判处张某和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百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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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4-11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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