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湖北省8月底前,增发生活补贴!】近日,湖北省民政厅、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湖北省在今年8月底前,为所有低保对象按照当月补助水平、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当月基本生活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。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,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按照不低于一个月城市低保标准,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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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4-11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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