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走私“洋垃圾”1.1万吨 父女俩双双获刑】近日,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防城海关缉私分局侦办的“GN1819”走私废物案作出一审判决,周某安犯走私废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,并处罚金100万元;周某犯走私废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,并处罚金50万元;周某安实际控股的钦州某锌业有限公司犯走私废物罪,处罚金100万元,目前案件判决已生效。被告人周某安和周某为父女关系,父亲周某安今年已71岁,女儿周某今年44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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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4-11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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