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阳2岁孩子由家人带着在小区里玩,尽管小区正在进行排水工程施工,家长还带着孩子在施工区域玩耍,结果孩子不慎踩到盖着木板的下水井上,坠入井中受伤,致十级伤残。事后,家长起诉建设公司和发包方某街道办事处。2月14日,三湘都市报 记者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获悉,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小乐年仅两周岁,监护人也应该承担高度的注意义务。监护人让小乐在施工现场玩耍、脱离监护导致事故的酿成,存在一定的过错,也应承担相应责任。据此,法院依法判决某建筑公司、某街道办事处、监护人分别按照70%、5%、25%的标准承担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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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5-02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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