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1日,“两高三部”联合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“台独”顽固分子分裂国家、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》。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、一级巡视员孙萍表示,分裂国家犯罪,法定最高刑为死刑;同时强调,对于实施分裂国家、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的“台独”顽固分子,一经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,无论他们逃到何方,都将依法终身追责。(记者 史雪凡 视频 赵跃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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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4-12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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