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检播报 【工作群辱骂同事被判赔2000元法院:侵犯名誉权】江苏的张某和李某在一家公司就职,就职期间两人因工作琐事发生矛盾,李某便在公司的工作群内公开辱骂张某,污蔑其私生活不检点,导致张某遭到了同事和朋友的非议,甚至丈夫要与其离婚。事发后,张某向法院提请诉讼,要求判令李某停止侵害名誉权的行为,并向其公开赔礼道歉。法院审理认为,李某在微信工作群内发布不实言论,辐射范围较大,且在未有切实证据的前提下,凭主观臆测发布不实信息,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,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最终,经法院调解,李某当庭表示愿意公开向张某赔礼道歉,删除其不当言论,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,双方达成和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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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4-11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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